| 四川大学图书馆
跳转到主要内容为更好地服务四川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建立连续性、系统性的学校出版物征集体系,保存反映具有四川大学特色的各类文献资料,丰富学校特色资源馆藏,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出版物呈缴办法》(川大图〔2020〕3号),并印发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出版物呈缴办法》规定,四川大学图书馆为四川大学呈缴出版物的接收与收藏单位,面向全校各单位及个人征集以下出版物(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1.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各类公开出版物;
2.四川大学期刊社(含各编辑部)出版的各类连续出版物;
3.四川大学各单位(院、系、部、处、所、研究中心等)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含教材)和连续出版物;
4.四川大学经批准发行的《四川大学报》等校级报纸;
5.目前和曾经在四川大学工作学习过的个人,包括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独立或合作正式出版的图书;
6.由四川大学主办或承办并正式出版的各类会议的相关文献;
7.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创办的各类出版物;
8.有关研究四川大学及其校友的各类正式出版物。
学校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履行呈缴制度,呈缴的出版物原则上为2册(本,套),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文献出版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到馆直接呈缴或邮寄(到付)的方式,缴送到图书馆资源建设中心;本地大批量呈缴或有特别要求的可联系图书馆资源建设中心上门接收。图书馆接收呈缴出版物后,将向呈缴方开具收藏凭证,并建立专门档案不定期向全校公布或备查。对于校内有义务呈缴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需要呈缴的出版物,图书馆将定期核查、催缺,防止漏缴。
所有呈缴的出版物,将由图书馆加工并编制目录,并专门设立 “明远文库”妥善保存,集中收藏、展示,提供师生使用。
呈缴办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工学图书馆资源建设中心402室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28-85408393
邮箱:fanxy@scu.edu.cn
(供稿:资源建设中心 吴诺曼)